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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7500771976/2024-00049
- [ 发文字号 ]
- 古路府发 〔2024〕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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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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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古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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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4-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5-06
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路镇2024年废弃农膜及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古路府发〔2024〕17号
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古路镇2024年废弃农膜及肥料、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我镇制定了《古路镇2024年废弃农膜及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回收处置利用工作稳步推进。
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古路镇2024年废弃农膜及肥料、农药包装
废弃物回收处置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废弃农膜、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有效减少废弃农膜、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区农委〔2024〕6、15号,渝北供〔2023〕32、〔2024〕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使用、谁回收”原则和“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理、公共财政扶持”要求,用好有限的财政资金,建立健全回收体系及符合本镇实际的废弃农膜及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利用机制。
二、目标任务
全面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和废弃农膜及肥料包装物回收利用工作,健全完善相关回收处置利用体系,落实农药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增强农药使用者环保意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60%以上,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废弃农膜及肥料包装物全面回收任务落实落地,农民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三、回收范围
本镇范围内因农业、林业、城市管理病虫害防治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包括用塑料、玻璃等材料制作的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桶、罐、袋等农药包装物;废弃农膜和肥料包装物。
四、工作内容
(一)回收体系建设
综合考量专业运输、仓储便利等因素,渝北区农药包装废弃物总回收站设在渝北区双凤路26号(原种子公司仓库内),负责安排运输车辆和相关工作人员,对全区各回收点的回收物品按类别和数量进行清理、转运及存放管理。继续在全区各农药经营门店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附件1),按照统一标准设置宣传制度牌,配备有明显警示标识的专用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收集桶、收集袋,并发放回收台账;对损坏的制度牌、回收桶等进行更换或补充。同时根据农药经营许可证办证情况,在新开办的农药经营门店增设回收点;废弃农膜及肥料包装物回收设在古路镇供销合作社门市。
(二)回收模式及标准
在坚持“谁使用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置”原则的基础上,继续实施财政资金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进行适当补贴。根据2024年市、区财政扶持资金额度,对本辖区使用后的299ml(g)及以下规格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含塑料袋、塑料瓶、玻璃瓶等)按0.1元/个进行补助;对300ml(g)及以上的按0.2元/个进行补助,大棚膜收购单价1.26元/公斤、透明膜0.2元/公斤、黑色膜0.63元/公斤、聚乙烯育秧盆、营养杯0.5元/公斤、聚乙烯黑色滴灌、水袋0.5元/公斤、肥料包装袋0.2元/公斤。各回收点在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时应当如实记录回收台账,区农业农村委按发放补助金额的10%对回收点进行奖励。废弃农膜和肥料包装物回收对各回收站点及大户每回收1吨给予1000元的补助。回收数量经区农业农村委、镇街管理人员、总回收站归集人员清点核实后,填写《渝北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归集验收单》(附件2)及《归集记录表》(附件3),区农业农村委定期将回收补助及奖励资金拨付给回收点。
(三)无害化处置
严格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对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运输、利用和处置环节的豁免规定,由重庆荣嘉长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网上招投标中标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做好回收和处理有效衔接,及时处置已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防止污染环境,不得丢弃、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废弃农膜及肥料包装物回收利用工作推进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农服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农服中心其他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服中心,统筹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各村应建立相应组织,积极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废弃农膜及肥料包装物回收利用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强化回收过程管理
按照“谁销售谁收回”要求,各回收点要准确、及时录入交回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回收数量等信息以备查验,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分类分袋存放。镇农服中心将适时对各回收点回收情况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非正常回收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经查实为违规回收的报相关职能部门取消回收补助及奖励。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宣传力度,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微信等媒体,通过设置宣传标语、展板、信息提示屏,发放宣传单、宣传手提袋等方式,让广大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农药经营单位和农药使用者了解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废弃农膜及肥料包装物回收利用工作重大意义及各方义务,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管执法
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土壤污染防治法》督促农药经营单位和农药使用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监管执法,坚决查处农药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履行回收责任和无害化处理的行为。同时,依法查处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违法案件,切实增强农户守法意识。
(五)强化安全管理
农药包装废弃物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弃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回收总站、回收点应当使用专用收集袋、回收桶进行存放,回收桶不得贮存于户外,并采取必要的防渗漏、防遗撒措施。归集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卫生措施,不得用手直接接触农药包装废弃物。
附件:1.古路镇农药经营门店(回收点)登记表
2.渝北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归集验收单
3.渝北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归集记录表
4.古路镇2024年废弃农膜及肥料包装物回收目标任务表
5.渝北区废弃农膜及肥料包装物回收利用月报表
6.渝北区废弃农膜及肥料包装物回收台帐
附件1
古路镇农药经营门店(回收点)登记表
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经营者名称 |
营业场所 |
备注 |
37 |
农药经许(渝)50011220078 |
渝北区古路镇草坪村 驰骋农资便民店 |
渝北区古路镇草坪街1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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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农药经许(渝)50011220046 |
刘伟 |
渝北区古路镇古路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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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农药经许(渝)50011220029 |
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 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 |
渝北区古路镇街道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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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渝北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归集验收单
归集验收日期:年月日 |
归集单位(盖章): |
数量:重量(kg): |
299ml以下数量:300ml以上数量: 应补助金额合计: |
|
回收点: No:
归集人: 回收人: 验收人:
附件3
渝北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归集记录表
序号 |
回收点名称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299ml及以下(个) |
300ml及以上(个) |
归集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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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渝北区2024年废弃农膜及肥料包装物回收
目标任务表
单位:吨
镇街名称 |
废弃农膜回收任务 |
肥料包装物回收任务 |
合计 |
茨竹镇 |
6.14 |
4.32 |
10.46 |
统景镇 |
9.81 |
2.92 |
12.73 |
洛碛镇 |
8.99 |
3.84 |
12.83 |
木耳镇 |
2.76 |
2.11 |
4.87 |
石船镇 |
4.78 |
2.73 |
7.51 |
龙兴镇 |
0.22 |
0.33 |
0.55 |
双凤桥街道 |
0.77 |
1.45 |
2.22 |
大盛镇 |
6.17 |
1.97 |
8.14 |
古路镇 |
4.63 |
0.42 |
5.05 |
王家街道 |
3.65 |
0.6 |
4.25 |
大湾镇 |
8.42 |
13.94 |
22.36 |
玉峰山镇 |
3.83 |
0.28 |
4.11 |
兴隆镇 |
5.83 |
1.09 |
6.92 |
合计 |
66 |
36 |
102 |
附件5
渝北区废弃农膜及肥料包装物回收利用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类别 |
单位 |
数量 |
合计 |
工作内容及进展 | |
1.农膜类 |
地膜 |
吨 |
|
|
|
棚膜 |
吨 |
| |||
2.肥料 包装物类 |
肥料包装袋等 |
吨 |
|
|
|
审核人: 填报人: 电话:
注:此表须经领导审签盖章后于每月18日前上报区供销合作社。
附件6
渝北区废弃农膜及肥料包装物回收台帐
回收站、村点:
时间 |
姓名 |
村社组 |
品种 |
单价(元) |
数量 (公斤)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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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农委、区供销社 |
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党政办公室2024年4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