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70045/2021-00116
- [ 发文字号 ]
- 大盛府发〔2021〕23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大盛镇
-
- [ 生成日期 ]
- 2021-06-21
- [ 发布日期 ]
- 2021-06-21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盛镇2021年“四山”范围农房 拆棚建坡屋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村:
《大盛镇2021年“四山”范围农房拆棚建坡屋顶实施方案》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6日
大盛镇2021年“四山”范围农房拆棚建坡屋顶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四山”保护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0〕2号)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整治范围。涉及“四山”范围的大盛村、鱼塘村、东河村、东山村、菊花坝村、天险洞村、隆盛村、顺龙村。
(二)整治对象。根据区整违办下发图斑共计45户,对涉及农房的屋顶彩钢进行拆除处理,改建坡屋顶。
二、实施步骤
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2月—2021年4月)。拟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深入村社农户开展宣传、排查工作,营造拆棚建坡屋顶的浓厚氛围。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1年5月—2021年8月)。各村根据整治任务,抓重点,突难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9月)。各村在9月上旬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归档;9月中旬,镇组织验收工作组逐一检查验收。
“四山”范围拆棚建坡屋顶整治经费,按区政府有关政策执行,对农户自主改建的按照不超过3万元/户据实结算支付;对村统一组织实施改建的,整治经费由村统筹安排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要把“四山”拆棚建坡屋顶工作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工作来抓,重点难点问题专题研究,做到认识、组织、人员、精力四到位,确保拆棚建坡屋顶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村是“四山”拆棚建坡屋顶工作的实施主体。要以拆棚建坡屋顶工作为契机,引导群众依法建设,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各村要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有人抓、有人管。
(三)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四山”拆棚建坡屋顶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复杂繁重的工作,各村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及时上报问题和信息,交流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杜绝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现象。
附件:大盛镇2021年“四山”范围农房拆棚建坡屋顶相关要求
大盛镇2021年“四山”范围农房拆棚建坡屋顶相关要求
一、实施标准
屋顶。统一改建为4.0分水坡屋顶,采用小青瓦、白瓦头、灰屋脊(屋顶可做瓦脊)等具有川东民居风格样式。
1.屋檩。屋顶脊檩使用小头直径16cm以上圆木。次檩使用小头直径10cm以上圆木,不得使用水杉(柳杉),次檩间距中对中不得大于70cm。
2.桷板。使用厚度2cm以上、宽度9cm、长度4米的锯材,间距14cm,材质为杉木,不得使用软材质木料。
3.吊檐。吊檐板使用厚度2cm、宽度18cm、长度4米的锯材,材质为香杉木,接头处做榫卯结构连接,刷红色漆(猪肝红)。
4.小青瓦。小青瓦采用厚0.7cm以上、长18cm、弧度17cm以上尺寸的蒸汽瓦,单瓦重量0.45KG左右、承重60KG以上,瓦要求不开裂、不渗水、不翻碱,抗冻。
5.挑梁。长1.8米,宽10cm、高12cm.
6.彩钢瓦处理方式。彩钢瓦拆除后由农户或者施工方外运处理(不得在大盛镇范围内)。
檐墙。在原有檐墙上安挑起尖。
檐口。前后长度不低于80cm,左右长度不低于60cm。
二、资金概算
1.农户自筹。根据区住建委要求收取不低于整治资金10%的自筹资金(农户可投工投劳),经验收合格后,将整治补助资金划拨到相应账户。
2.建坡屋顶材料预算。小青瓦屋面按220元/平方米计算;琉璃瓦屋面按120元/平方米计算;砖墙分别按725元/立方米(12墙)、715元/立方米(18墙)、688元/立方米(24墙)计算;挑梁按52元/根计算。
3.彩钢棚进行拆除,拆除费用按照35元/平方米补助。
三、验收及资料归档
1.核查验收。整治完成后由镇政府、村委会和户主按照实施标准进行验收;对拆除的彩钢未清除、留在原地未处理或作为他用的,一律不予验收;
2.资料收集。由村委会制定一户一档资料(申请书、整治协议、房产证、户口本、资金申请表、验收表和施工前后对比图片),并交村建中心结算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