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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060/2023-00040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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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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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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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2-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2-17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综合执法大队主要承担农林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劳动保障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基础性、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综合执法大队无下设机构。
二、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综合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总收入1,285,209.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5,209.00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总支出1,285,209.0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363.20元占10.69%,卫生健康支出55,768.00元占4.34%,城乡社区支出1,037,156.20元占80.70%,住房保障支出54,921.60元占4.27%。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5,209.0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209.00元。
1.按支出属性说明
(1)基本支出1,285,209.00元,占100%。其中:人员经费1,039,185.84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公用经费246,023.16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无项目支出。
2.按支出功能科目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3,228.8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5085.44元,增加25.95%。主要原因是2023年养老保险基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6,614.4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542.72元,增加25.95%。主要原因是2023年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5,768.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428.4元,增加25.77%。主要原因是2023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3年预算数为1,037,156.2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61390.29元,增加33.69%。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科目细分,将水电费用细化到各科室。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22年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1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综合执法大队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情况。我单位2023年无项目支出,故不涉及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 月底,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综合执法大队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部属单位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蒋丽娟 联系电话:023-67259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