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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060/2023-00039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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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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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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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2-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2-17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事迹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授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无下设机构。
二、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总收入6,167,906.3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67,906.30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总支出6,167,906.3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3,747.98元占90.20%,卫生健康支出536,435.60元占8.70%,住房保障支出67,722.72元占1.10%。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67,906.3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67,906.30元。
1.按支出属性说明
(1)基本支出816,306.30元,占13.23%。其中:人员经费649,872.83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公用经费166,433.47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项目支出5,351,600.00元占86.77%,主要用于优抚定补等工作。
2.按支出功能科目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0,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000,000.00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优抚人员死亡抚恤经费的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0,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620000元,减少61.83%。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重点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及其他优抚补助的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50000元,减少33.33%。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重点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及其他优抚补助的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501,20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一致。
(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31,20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一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3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22年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1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9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5351600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纳入重点绩效目标评价的项目0个。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 月底,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部属单位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蒋丽娟 联系电话:023-67259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