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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060/2023-00038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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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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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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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2-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2-17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服务、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办理服务、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社会化管理等职责。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无下设机构。
二、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总收入1,731,039.8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1,039.80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总支出1,731,039.80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71,419.20元占4.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9,757.56元占91.84%%,住房保障支出69,863.04元占4.04%。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1,039.8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1,039.80元。
1.按支出属性说明
(1)基本支出1,681,039.80元,占97.11%。其中:人员经费1,357,746.90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公用经费323,292.90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项目支出50,000.00元占2.89%,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小额人身意外保险补助等工作。
2.按支出功能科目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22,511.4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8720.72元,增加5.86%。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的预算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3,150.72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907.52元,增加5.56%。主要原因是2023年养老保险基数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6,575.36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453.76元,增加5.56%。主要原因是2023年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2,171.70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2此项目存在2021年结转村干部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补助的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3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2年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5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50000元,此项目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项目,纳入重点绩效目标评价的项目0个。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 月底,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部属单位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蒋丽娟 联系电话:023-67259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