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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70045/2023-00037
- [ 发文字号 ]
- 大盛府发〔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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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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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大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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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1-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2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渝北区大盛镇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盛镇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大盛府发〔2023〕2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确保2023年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科学、规范、有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了《大盛镇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8日
大盛镇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定以下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依法治安的总体要求,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由审批许可为主向监督检查为主转变,依法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通过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检查工作方法,促进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为全镇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认真落实行业、属地监管责任,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履职要求;主要领导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1次,各安全领域分管领导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两次,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协调支持分管部门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工作情况;发生事故及时赶到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强化行业监管执法,重点企业全覆盖。2023年全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全覆盖”。烟花爆竹:每月对烟花爆竹常年经营户监督检查全覆盖。消防:按职能职责全年对管辖的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全覆盖。工商贸企业及作坊:每年对辖区内的工商贸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危化品(液化气):每月对辖区1家液化气经营点进行检查。森林防火:每季度对4个森林防火检查站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全覆盖;每半年对7个村的森林防火安全监督检查全覆盖。水厂:全年对水厂监督检查全覆盖。地质灾害:每半年对地灾点监督检查全覆盖。建筑施工:全年对农房安全、城镇建设监督检查全覆盖。敬老院:每月对2家敬老院进行监督检查全覆盖。文化娱乐:全年对文体设施、文物进行监督检查全覆盖,加强对文体活动的审查备案,严防踩踏事件发生。校园安全:学生在校期间每月对辖区内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全覆盖。
(三)突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全镇将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重点,实施专项督查检查。煤矿方面防止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重点检查井口密闭破坏、井筒封闭以及标识年久损坏等情况。针对危化品、地质灾害和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针对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和高温汛期等重点时段,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烟花爆竹、森林防火等实施重点专项督查检查。
(四)落实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部门执法联动。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严格落实各村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责,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根据情况开展综合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五)推进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工作能力。深入推进全镇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建设,规范执法文书、执法流程,增强执法队伍发现问题隐患的能力,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一岗双责”职责,对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建立健全“检查、处罚、登记、整治、复查、销号、归档”为一体的监督检查工作模式,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监督检查人员
截止计划印发之日,镇应急办在编人员4人,其他涉及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部门在编人员有20人,纳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4+20)×0.8=19人。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19×232天=4408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4408天)-其他执法工作日(705天)-非执法工作日(1923天)= 1780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共705天。
安全生产举报查处;
组织、参与各村(社区)、上级安全监督检查机关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
实施隐患排查整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
开展机动执法;
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
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迎接陪同上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等工作。
(四)非执法工作日共1923天。
机关值班,每个工作日1人共计232天;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预计19人共计665天;
病假、事假,预计19人共计95天;
检查指导村(社区)安全检查工作,预计19人共计228天;
协调落实属地村(社区)安全监管责任,预计19人共计228天;
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预计19人共计475天;
参加党群活动,预计19人共计38天。
六、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 每家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首查和复查各1次、每次2名行政执法人员,即每检查1家需要4个工作日。2023年共有1780个监督检查工作日,因此,全年纳入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数量总计529家(包括对同一家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多次监督检查)。按照重点检查比例为60%,一般检查比例为40%,重点检查274家,一般检查255家。
2. 联合执法检查是指由2个以上单位参与的监督检查,执法文书由检查单位各自下达,监督检查对象采取计划安排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1. 第一季度(133家)
重点检查(69家):应急办24家次;农服中心10家次;社事办11家次;经发办18家次;规建环办3家次;文服中心3家次。
一般检查(64家):应急办32家次;农服中心6家次;村建中心4家次;文服中心9家次;党政办3家次;规建环办10家次。
2. 第二季度(共127家)
重点检查(66家):应急办24家次;农服中心6家次;社事办12家次;经发办18家次;规建环办3家次;文服中心3家次。
一般检查(61家):应急办32家次;农服中心2家次;村建中心2家次;文服中心9家次;党政办3家次;规建环办13家次。
3. 第三季度(共136家)
重点检查(69家):应急办24家次;农服中心11家次;社事办10家次;经发办18家次;规建环办3家次;文服中心3家次。
一般检查(67家):应急办32家次;农服中心9家次;村建中心2家次;文服中心9家次;党政办3家次;规建环办12家次。
4. 第四季度(共133家)
重点检查(70家):应急办24家次;农服中心10家次;社事办12家次;经发办18家次;规建环办3家次;文服中心3家次。
一般检查(63家):应急办32家次;农服中心6家次;村建中心2家次;文服中心9家次;党政办3家次;规建环办11家次。
七、工作要求
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突出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切实增强安全监督检查效能。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明确1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排查、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
(一)编制现场检查方案
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时,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拟定的月度检查内容,提前一周编制出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方案应当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等,包括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日期、检查地点、检查执法人员等。
(二)严格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以上共同参加。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一般隐患,责令立即排除;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事故隐患,使用《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整改。
(三)切实增强执法效果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要形成闭环管理,有始有终,确保问题解决,切实提高执法效果。对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在限期改正期满后,必须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复查,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额度上限处罚的同时,重新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整改复查中新发现的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按照程序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和整改复查。
附件:大盛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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