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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大盛镇 
    • [ 生成日期 ]
    • 2025-01-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1-11 

渝北区大盛镇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渝北区大盛镇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镇机关后勤服务和敬老院建设,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大盛镇保洁人员1名;餐饮服务人员1名;车辆驾驶人员1名;养老服务人员4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特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试用、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保洁人员: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支持党委政府工作,品行端正,热爱保洁工作,服从镇党委政府岗位安排;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并持有健康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管理,遵守纪律和制度,作风踏实,吃苦耐劳,踏实肯干;

6.应聘者户籍地为大盛镇户籍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学籍的,涉嫌违法违纪尚未查清的;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餐饮服务人员: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支持党委政府工作,品行端正,热爱餐饮工作,服从镇党委政府岗位安排;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并持有健康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管理,遵守纪律和制度,作风踏实,吃苦耐劳,踏实肯干;

6.应聘者户籍地为大盛镇户籍优先;

7.应聘者有食堂后勤、餐饮行业工作经历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学籍的,涉嫌违法违纪尚未查清的;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驾驶员: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2.持有C1及以上驾照,驾龄3年及以上;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学历在高中及以上;

4.有健康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管理,遵守法律和法规、纪律和制度,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6.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自觉履行驾驶员安全职责;

7.退役军人、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二)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有重大事故的人员;

2.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涉赌涉毒和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学籍的,涉嫌违法违纪尚未查清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养老服务人员: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党员优先;

2.品行端正,支持党委政府工作,热爱老年人工作,服从党委政府岗位安排,以敬老院为家;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持有健康证;

5.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或有从事餐饮服务经历者优先;

6.对农村工作有所了解,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7.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管理,遵守纪律和制度,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二)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涉赌涉毒和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学籍的,涉嫌违法违纪尚未查清的;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录用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即:向社会公布招聘所需资格条件,由报名者自愿报名。经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113日—2025117

2.报名地点:大盛镇党的建设办公室(312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67259220

3.报名要求:本次报名只受理现场报名且每名同志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填报。报名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岗位有要求)、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员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根据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由镇招聘领导小组在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报名人员个人提供信息不符或信息不实取消资格。

四、考核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参加现场考核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保持通信畅通。

五、考察

由镇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核考察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公示

经考核考察合格的报名人员,由镇招聘领导小组提交镇党委研究决定,并按照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

七、聘用管理和待遇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按国家规定办理五险。待遇按照《大盛镇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标准执行。

附件:大盛镇编外聘用人员招录报名表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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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大盛镇编外聘用人员招录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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