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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08309200X0/2023-00036
- [ 发文字号 ]
- 宝圣湖街办发〔2023〕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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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宝圣湖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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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9-28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6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宝圣湖街道办事关于印发宝圣湖街道2023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圣湖街办发〔2023〕53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宝圣湖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宝圣湖街道2023年秋季动物疫病
综合防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街道有关科室:
为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宝圣湖街道2023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宝圣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宝圣湖街道2023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渝北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渝北区2023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认真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集中力量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街道2023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 盛
成 员:各社区负责人、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负责全面推进落实宝圣湖街道2023年秋防各项工作,确保辖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三、时间安排
宝圣湖街道秋防行动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9月28日—2023年5月20日。
四、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4项重点工作。
(一)抓好基础免疫,做到应免尽免。根据《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全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犬狂犬病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各社区要按照《宝圣湖街道2023年度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集中免疫安排表》(附件1)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辖区集中免疫接种场所的准备和畜禽饲养户在指定地点进行畜禽集中免疫的通知工作,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动物免疫程序,规范免疫行为,确保动物免疫抗体合格率达标;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畜禽饲养户消毒灭源工作;免疫的同时要做好《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和《防疫档案》建立、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免疫结束后,要及时开展免疫效果“回头看”工作,对漏免、补栏和免疫抗体不达标畜禽及时补免。
(二)抓好消毒灭源,净化养殖环境。按照预防与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秋防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行动。各社区要督促饲养户、流通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在做好日常消毒工作的基础上,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全覆盖,有效降低面源污染。根据畜禽饲养户台账,统一建立饲养户消毒台账,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类和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
(三)抓好宣传排查,提升防控能力。一是各社区充分利用短信、微信、小蜜蜂广播、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小区、进楼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法律和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不断增强养殖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主动防疫能力,营造群防群控的浓厚氛围。二是集中开展动物疫病大排查,动态更新畜禽饲养户台账、准确掌握畜禽饲养情况。各社区要充分发挥社区干部、网格员、居民代表的作用,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采取逐幢走访问询、入户查看等方式,集中开展狂犬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大排查,确保排查率达到100%。对排查时发现违规饲养动物和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和上报,确保动物疫病规范处置率达到100%。三是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要及时组织采购秋季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所需的疫苗、消毒剂、试剂、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以及宣传资料等物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四)抓好防疫监管,确保防控成效。对所有畜禽饲养户集中开展一轮全面监督检查,督促饲养户落实强制免疫、定期消毒、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严防疫情发生。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要认真落实基于监(检)测或风险评估的产地检疫制度,对未经免疫、免疫超过有效期、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风险评估不合格的,严禁出具检疫证明。各社区发现非法调运、不按规定进行免疫接种、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行为要及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社区、街道有关科室要提高认识,把责任落实作为推进秋防工作落实的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动物防疫工作责任管理体系,强化属地责任、畜禽饲养户防疫主体责任的落实。秋防工作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强化保障、落实措施,全力确保秋防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培训指导。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要对基层兽医人员加强技术培训,规范操作规程,提高防疫操作技能。强化责任担当和廉政纪律教育,依法依规落实强制免疫政策,防范廉政风险。
(三)强化督促检查。街道成立督查组,在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中加大检查督促力度。采取随机抽查小区、单元楼栋的方式,对社区的动物防疫宣传工作、排查工作、集中防疫通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到位,造成辖区内免疫密度未达到上级规定标准的社区将给予通报批评,对防疫工作不作为的工作人员,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行为规范。加强疫苗使用管理,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建立发放、领用记录,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规范免疫行为,做到用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造成免疫失败;规范消毒,防止消毒不彻底,造成疫病传播。
(五)强化生物安全。必须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循能不进则不进、能不接触则不接触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做好防护,严防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甚至造成人员感染。工作人员在开展走访问询、监督巡查、宣传指导等工作时,全程戴口罩,避免与饲养业主及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交谈;在开展入户免疫时,全程戴口罩、穿防护服和鞋套(或雨靴),进出严格消毒。
(六)强化信息报送。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要落实专人报送相关防疫信息。秋防工作启动后,通过“重庆市畜牧兽医云平台防疫系统”每天实时填报免疫信息,确因条件限制不能实时报送的,在每周五中午前统一报送本周免疫数据;秋防工作结束前一周,通过“重庆市畜牧兽医云平台防疫系统”统一填报消毒信息和疫情普查信息;秋防工作结束后,及时形成秋防总结报告。
附件:宝圣湖街道2023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集中免疫安排表
附件
宝圣湖街道2023年度秋季动物疫病综合
防控集中免疫安排表
序号 |
工作社区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石盘河社区 |
2023年9月28日 |
负责社区畜禽集中免疫 |
2 |
金石路社区 |
2023年10月7日 |
负责社区畜禽集中免疫 |
3 |
金果路社区 |
2023年10月8日 |
负责社区畜禽集中免疫 |
4 |
果塘湖社区 |
2023年10月9日 |
负责社区畜禽集中免疫 |
5 |
宝石路社区 |
2023年10月10日 |
负责社区畜禽集中免疫 |
6 |
万湖社区 |
2023年10月11日 |
负责社区畜禽集中免疫 |
7 |
宝圣南路社区 |
2023年10月12日 |
负责社区畜禽集中免疫 |
8 |
西政社区 |
2023年10月13日 |
负责社区畜禽集中免疫 |
9 |
宝圣湖社区 |
2023年10月16日 |
负责社区畜禽集中免疫 |
10 |
湖滨西路社区 |
2023年10月17日 |
负责社区畜禽集中免疫 |
11 |
海福路社区 |
2023年10月18日 |
负责社区畜禽集中免疫 |
12 |
长福路社区 |
2023年10月19日 |
负责社区畜禽集中免疫 |
13 |
兴科路社区 |
2023年10月20日 |
负责社区畜禽集中免疫 |
14 |
翠苹路社区 |
2023年10月23日 |
负责社区畜禽集中免疫 |
15 |
宝圣西路社区 |
2023年10月24日 |
负责社区畜禽集中免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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