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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规定,现将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全过程,本年度累计在区住房城乡建委政府网站公开行政许可、政策文件等各类政府信息578条。二是积极开展对外宣传。主动对接新闻媒体,围绕党的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依托人民日报、重庆日报、华龙网、渝北时报、渝北融媒体中心等主流媒体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69条。

(二)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

一是规范化流程。对登记受理、分办、办理、答复、归档存查等程序严格把关,确保办理高效规范。二是专业化答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确保答复内容的专业性、针对性、准确性,对于补正或不公开的信息,做好相应解释说明。全年累计受理房地产开发、物业小区管理等重要领域申请103条,按期答复率100%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

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区住房城乡建委严格执行《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审查管理制度》,对需要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明确综合科为委信息发布工作主体责任科室,负责信息发布的组织、协调、管理。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集、编辑、报送信息,并对发布信息负责。

(四)不断完善平台建

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不断加强本单位政府网站管理,对基层政务公开等栏目持续优化,方便群众查询。二是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动态更新行政许可办理结果、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五)强化监督保障体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形成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定期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查自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依法履行。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考核制度。每月对信息采用、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失误的单位、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781.670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2

0

0

0

1

0

10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0

0

0

0

0

3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

0

0

0

1

0

3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3

0

0

0

0

0

7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9

0

0

0

0

0

2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6

0

0

0

1

0

1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1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9

7

0

2

28

0

0

0

0

0

16

0

0

0

1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答复工作中严谨性有待提升,存在行政复议时被撤销责令重新答复的情况;二是部分科室、委属单位对非日常性需公开政府信息的辨识有待加强,导致部分需公开政府信息未能及时更新。

(二)改进情况

一是健全内部审核体系,建立更规范的依申请公开流程,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层层把关,为群众提供满意答复;二是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同机制,加强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间的信息联动,及时公开各项需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共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17件,总金额0.138万元,实际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0.138万元。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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