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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04308G/2023-00332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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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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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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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5-06
- [ 发布日期 ]
- 2023-05-06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稳投资、促交易、去库存”,促进资源充分利用,结合渝北区实际,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于2022年3月24日印发了《2022年渝北区春季房交会活动优惠政策及兑付办法》。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废止2022年3月24日印发的《2022年渝北区春季房交会活动优惠政策及兑付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废止该文件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截止日前提出。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门户网站意见征集系统在线留言。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8号(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邮编:401120)。来信请注明“《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97943172@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
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有关规定,鉴于2022年3月24日印发的《2022年渝北区春季房交会活动优惠政策及兑付办法》适用期已过,决定对《2022年渝北区春季房交会活动优惠政策及兑付办法》(渝北建发〔2022〕42号)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5月6日
附件2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结合渝北区实际,区住房城乡建委起草了《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和开展工作的连续性,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位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情况,对我委部门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调整。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政府令第329号)。
二、文件主要内容
鉴于2022年3月24日印发的《2022年渝北区春季房交会活动优惠政策及兑付办法》适用期已过,决定对《2022年渝北区春季房交会活动优惠政策及兑付办法》(渝北建发〔2022〕42号)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