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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04308G/2022-00205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建发〔2022〕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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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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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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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2-06-24
- [ 发布日期 ]
- 2022-06-24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通知
渝湖路片区零星危旧房改造项目拟被征收人:
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渝北区人民政府批准,拟实施渝湖路片区零星危旧房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具体详见附件征收红线图。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项目和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公布之日起,除经依法批准的危房解危改造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或者改变土地、房屋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范围公布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者设定其他权利;
(二)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申请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的设立或者变更登记;
(三)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暂停办理手续范围:渝湖路片区零星危旧房改造项目征收红线范围。
暂停期限:一年,从2022年6月14 日起至2023年6月13 日止。
特此通知。
附件:渝湖路片区零星危旧房改造项目征收红线图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