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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收益由谁管理?
业主大会成立前或未设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由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代管;业主大会成立后,根据业主大会决定,可选择自行管理或者由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代为管理。
政策原文: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