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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医院、工业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6-14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2024年度医院、工业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的通知

渝北建发〔202414


各有关部门:

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度渝北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渝北部门联合双随机办公室〔2024〕2号)文件要求,我们制定了《2024年度医院、工业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4年度医院、工业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2024614



附件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度医院、工业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行管理,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开展。根据《2024年度渝北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总体安排,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为联合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国市监信〔2020〕111号)、《重庆市市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的通知》的要求,按照《2024年度渝北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开展工作。

二、抽查时间

202461—630日。

三、职责分工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工作方案的制定、任务的发起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执法检查工作等。

区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职责,配合区住房城乡建委对渝北区范围内医院、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抽查检查。

四、抽查对象

根据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结果,工业企业检查对象为:重庆伊诺生化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6965844882,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翠屏二巷2号;重庆冰洋羽绒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6219798809,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锦路5号;重庆农投肉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45044352XM,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上果路1号。

医院检查对象为: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112450529905K,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康荣路6号。

五、抽查人员

抽查人员由两个部门具备相应执法资格的人员组成,在执法人员库中抽取,每部门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六、检查要求

(一)此次抽查的工作平台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根据事先确定的检查对象名录统筹生成待抽查主体库,通过随机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生成统一的检查任务。

(二)现场检查时,按照抽查程序规定,根据各部门的业务职责,逐户进行核查,调取相关材料,填制实地核查记录表。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参与抽查的相关人员,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职责,密切配合,严守廉洁纪律,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二)保证质量

参与抽查的相关人员,应严格落实抽查内容、抽查程序、抽查时间,严禁弄虚作假;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填写实地核查表等文书;相关核实材料的调取,要齐全完整,确保抽查结果准确无误。

(三)按时完成

对抽查任务完成要有计划,有明确的完成时限,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原因影响抽查进度。抽查结束后,应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系统并经过审批后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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