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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04308G/2021-00513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建发〔2021〕151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 [ 生成日期 ]
    • 2021-12-09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9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暂停办理龙兴新城龙兴专业足球场周边环境整体提升项目征收范围内有关手续的通知

渝北建发〔2021〕151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暂停办理龙兴新城龙兴专业足球场周边

环境整体提升项目征收范围内有关手续的通知


龙兴新城龙兴专业足球场周边环境整体提升项目各拟被征收人:

因公共利益需要,龙兴新城龙兴专业足球场周边环境整体提升项目经渝北区人民政府(渝北府〔2021〕71号)批准确定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该项目位于龙兴镇。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及《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我委已于2021年12月6日向各相关部门发出了《关于暂停办理龙兴新城龙兴专业足球场周边环境整体提升项目征收范围内有关手续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三、其它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暂停办理手续范围:龙兴新城龙兴专业足球场周边环境整体提升项目征收红线图为准。

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有效期限为一年,从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5日。

特此通知。

附件:龙兴新城龙兴专业足球场周边环境整体提升项目征收红线图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2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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