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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04308G/2025-00020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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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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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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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5-02-12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3
关于开展渝北区B37-1地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购买意向登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人员:
为进一步摸清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需求,现就开展渝北区B37-1地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申购意愿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渝北区B37-1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渝北区宝圣湖街道上湾路,食品城大道以东、广告产业园南侧的渝北区人和组团B37-1地块,紧邻轨道交通9、10号线站点和宝石路公交车站,周边学校、商业、住宅用地等规划较为完善。项目用地面积3.4261万平方米(51.39亩),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2.0,总建筑面积约9.2万平方米,约736套。
二、申购对象及条件
(一)重点针对住房有困难的城镇户籍家庭、本地工作人员和各类人才等工薪收入群体。申购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
1.申购人为重庆中心城区城镇户籍居民(渝北区城镇户籍居民优先),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购家庭在重庆中心城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
2.申购人在重庆中心城区工作(渝北区优先),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重庆市足额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正常参保状态;申购家庭在重庆中心城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
3.申购人为市或区县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申购家庭在重庆中心城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
重庆中心城区是指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城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无住房是指申购家庭成员在重庆中心城区无产权住房(不含农村集体土地上的住房),且申请之日前一年内在重庆中心城区内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申购家庭人数,在核查范围内有多处住房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二)申购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购保障性住房,申购人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满18周岁的子女作为申购家庭成员的,不影响其成年后享受保障性住房申购政策。年满18周岁的子女和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作为共同申购人,选择作为共同申购人的,视为已享受保障性住房申购政策。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人士可以1人申购。一个家庭只能购买1套保障性住房,购买后不再享受公有住房、公租房等政策性住房。保障对象中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公租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应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申购人及其共同申购人取得保障性住房后,不得再次申购保障性住房。
(三)按照保基本原则,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2人及以下家庭60平方米左右,3人家庭90平方米左右,4人及以上家庭120平方米左右。引进人才申购面积可适当放宽。
三、房屋产品
(一)房屋品质:拟建设10幢,15-17层电梯房(每幢2部电梯),为T4、T6户型(一层4户、一层6户)。户型有5种,分别为约70平方米(二居室1种户型)、约90-100平方米(三居室3种户型)、约110平方米(四居室1种户型)。
(二)房屋建面均价6000-6600元/平方米(以最终定价为准)。
(三)房屋土地按划拨实施。
(四)房屋按清水房交付。
(五)项目计划2026年交房。
四、意向登记方式
有购买意向的人员可填写《申购意愿表》(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191530605@qq.com)进行申购意向登记,也可前往重庆金会昌置业有限公司(回兴街道服装城大道32号213办公室徐老师处)进行申购意向登记。
五、填报申购意愿时间及方式
(一)填报时间:2025年2月12日开始。
(二)注意事项:填报申购意愿时,请申购人如实填写意向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家庭住房等情况。本项目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代办相关业务。
(三)本次意见登记后,我区建立人员轮侯库,待资格审核通过后,申购人可以在我区发布的申购期限内与重庆金会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认购协议并缴纳保证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可上市交易,但可按程序在进入轮候库的保障对象中转让。
附件:申购意愿登记表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金会昌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2日
区住房城乡建委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3-67827814
金会昌置业公司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3-67340311
附件:
渝北区B37-1地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申购意愿登记表 | ||||||||
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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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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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情况 |
已婚 |
□家庭申请 | ||||||
未婚、离异、丧偶 |
□个人申请 □家庭申请 | |||||||
人员情况 |
户籍 |
户籍地址: | ||||||
工作 |
工作单位: | |||||||
工作地址: | ||||||||
是否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 □否 | ||||||||
□重庆市或区县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 | ||||||||
住房情况 |
□无住房 | |||||||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 |
建筑面积: | |||||||
意向户型 |
□两室 □三室 □四室 | |||||||
家庭人员 |
与意向申请人关系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本人承诺上述信息真实有效:( 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