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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农村建筑工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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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MB1604308G/2021-0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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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 [ 生成日期 ]
    • 2021-12-10 
    • [ 发布日期 ]
    • 2021-12-10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期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

为了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见行动、有实效,深入实施乡村振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19号)要求,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加快培养一支懂建设、爱农村的乡村振兴农村工匠人才队伍,结合我区实际,于近期开展2021年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1026日上午8:30

二、培训地点

统景镇人民政府大礼堂

三、培训对象

各镇、街道从事农房建设工作且未参加过此类培训的农村建筑工匠,年龄为20-60周岁,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者

四、培训内容

(一)农村建筑工匠从业基础知识

(二)房屋建造施工技术

(三)农村建设房屋建筑构造

(四)村镇建筑节能技术

(五)农村建设安全管理相关知识。

五、培训模式及师资力量

培训采取自学、分组辅导、集中面授和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邀请业内专家授课。

六、培训费用  

根据市里相关规定,本次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实行全免费。

七、相关要求

(一)请各镇街高度重视,做好参培人员疫情排查工作,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培训,做好联系通知工作

(二)本次培训在政府机关办公场所,请各镇街通知时强调参训纪律,禁止在办公区域随意走动、喧哗及其它影响办公事宜。

(三)参培人员需提前注册登录“渝康码”,培训当天出示“渝康码”并核验个人行程查询结果

(四)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和培训纪律,培训主办单位将设专人严格考勤,考勤将作为结业颁发证书的考核依据之一,不得无故缺课,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需出具书面假条

(五)远郊学员报名需住宿者请统一服从安排,培训主办单位将严格住宿登记管理

八、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吟雯  18580435682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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