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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04308G/2021-00546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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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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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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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1-12-10
- [ 发布日期 ]
- 2021-12-10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期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
为了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见行动、有实效,深入实施乡村振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1〕9号)要求,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加快培养一支懂建设、爱农村的乡村振兴农村工匠人才队伍,结合我区实际,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10月26日上午8:30
二、培训地点
统景镇人民政府大礼堂
三、培训对象
各镇、街道从事农房建设工作且未参加过此类培训的农村建筑工匠,年龄为20-60周岁,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者。
四、培训内容
(一)农村建筑工匠从业基础知识;
(二)房屋建造施工技术;
(三)农村建设房屋建筑构造;
(四)村镇建筑节能技术;
(五)农村建设安全管理相关知识。
五、培训模式及师资力量
培训采取自学、分组辅导、集中面授和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邀请业内专家授课。
六、培训费用
根据市里相关规定,本次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实行全免费。
七、相关要求
(一)请各镇街高度重视,做好参培人员疫情排查工作,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培训,做好联系通知工作;
(二)本次培训在政府机关办公场所,请各镇街通知时强调参训纪律,禁止在办公区域随意走动、喧哗及其它影响办公事宜。
(三)参培人员需提前注册登录“渝康码”,培训当天出示“渝康码”并核验个人行程查询结果。
(四)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和培训纪律,培训主办单位将设专人严格考勤,考勤将作为结业颁发证书的考核依据之一,不得无故缺课,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需出具书面假条。
(五)远郊学员报名需住宿者,请统一服从安排,培训主办单位将严格住宿登记管理。
八、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吟雯 18580435682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