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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04308G/2024-00115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建罚[2024]第16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05-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5-28 

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建罚[2024]第1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苏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MA5UA13G0L

法人

法定代表人

王邦全

自然人

姓名

李世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建罚[2024]第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重庆苏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渝北区空港新城鸽子沟附近承担施工的“空港新城Z4-1道路工程”工程中,挖机施工时未采取湿法作业,大面积裸土未覆盖;道路积尘严重,车辆行驶扬尘较大;进出口有冲洗池但未使用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经调查取证,情况属实。主要证据有:1、被处罚人及监理单位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2、被处罚人及监理单位的调查询问笔录(2份);3、施工许可证(1份);4、施工现场照片(2张);5、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处罚类别

1、责令改正;2、罚款。

处罚金额

20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5月28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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