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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04308G/2024-00137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建罚[2024]第34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07-09 
    • [ 发布日期 ]
    • 2024-07-09 

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建罚[2024]第3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创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66088805XJ

法人

法定代表人

廖廷利

自然人

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建罚[2024]第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施工现场对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重庆创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渝北区两路组团A标准分区A126-1/03号地块承担施工的“水榭兰亭花园三期8号楼、9号楼、10号楼、11号楼、12号楼、13号楼、14号楼、15号楼、16号楼、19号楼、20号楼、21号楼、22号楼、23号楼项目”(建筑面积约为56000平方米,合同造价约为9500万元)涉嫌违反施工现场对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工现场管理规定或对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调查取证,情况属实。

处罚依据

依据《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处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7月4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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