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的,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委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重庆市实施方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由党委班子成员带头,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行政办公会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央、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等,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动态管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在区政府网站区住房城乡建委子网站公布了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目录清单(2022年版)。二是全力压缩工程建设类事项审批时限。目前,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80个工作日以内。三是持续推进“一窗综办”。对我委牵头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中的“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两个阶段,按照“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的要求,分阶段设置“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两个综合受理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咨询,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目前,全部事项“一个窗口”接件、出件率100%,“一张表单”落实率100%,网办率100%。通过采取“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工作制度,有效推动了施工图联合审查、施工许可联合踏勘、竣工联合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小低”项目“减”上再“简”。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环节从32个减为4个,审批总用时从过去的180多天缩短至16天。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产权登记费实行免缴,工程勘察和施工图审查由政府购买服务,供排水接入实现零上门、零审批、零收费。五是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已推广应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已成功办理施工许可电子证照127个。六是提供高效服务。排水许可资料提交由“窗口办”过渡到“网络办”,优化减少申请办理材料7项,并以承诺书取代水质监测报告,排水户在减轻办理负担的同时,也节约了户均1000元办理成本,办理效率和群众满意度获得“双提升”。率先在全市范围内试行档案资料阶段性服务,将原有的竣备前一次性送审档案模式创新优化为分阶段进行指导服务。承接重庆市人防办委托下放的人防工程“结建”审批工作。
(三)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强化规范文件制定管理。一是规范文件起草。根据工作职责,明确由具体实施的科室(委属单位)承担立项计划、文件起草、公平竞争审查报备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分析评估后起草文件;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对未经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等法定程序的情况,要求补正;对未通过合法性审核或者修改不到位的规范性文件,不予提请集体审议、制发,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做到有错必纠;三是实行专人负责制。安排专人进行规范性文件全过程对接沟通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报送备案、组织清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2.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不断落实“四统一”制度。一是采用“渝北建发”的发文字号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编号;二是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统一进行台账登记;三是通过“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在规范性文件一栏统一公布;四是严格按照格式统一报备,指定专门的科室进行存档。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着力完善“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四项审查标准。2022年,我委共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新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10件;代区政府新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暂未出现被要求作出说明、整改、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况,未收到有关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
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公开力度。本年我委在区住房城乡建委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17条;在区政府网站区住房城乡建委子网站上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实施依据和办理结果;主动公开收费项目;基层政务公开板块公开了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标准目录和信息。二是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件,已办结35件,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四)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决策制度。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渝北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结合我委年度重点工作,向区政府办申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按程序规定开展了全过程管理。二是严格开展全过程管理。按照文件要求完成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制度;三是严格决策督察。聘请第三方法律监督机构进行审查及监督,确保作出每个重大决策前均经过集体讨论并听取法律监督机构的意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审核法律文书、出具法制审查意见、接受法律咨询等,充分发挥律师在解决各种法律疑难问题、确保各项执法行为依法进行中的重要作用。2022年,我委起草的《重庆市渝北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重庆市渝北区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修编》、《重庆市渝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办法》均纳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目前正在稳步推进中。
(五)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 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公示,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二是推行执法记录制度。所有执法人员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推行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件除由我委专门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外,对罚款金额超过10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执行案件会审制度,对罚款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四是推行法律告知制度。执法过程中,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依据,书面或口头告知行政相对人和其他相关人员,让行政相对人和其他人学习和了解有关法律规定,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作用。2022年,区住房城乡建委共办理行政许可1119件,实施行政检查2869次,作出行政处罚426件,罚金共计797.2589万元,土地征收6万平方米,无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用。
2. 依法实施柔性执法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初次发现违法行为、安全隐患、冒险作业等情节轻微的违法情况,均进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项目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若项目立即停止了违法行为,积极整改,对以上项目就以教育、劝导、约谈等非强制措施为主。
3. 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管
一是联合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办、区公安分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其他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累计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项目42余次、房地产中介机构67余次;二是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累计检查企业10余家;三是联合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养老诈骗专项治理工作,现场检查商品房项目、中介机构门店、住房租赁企业,共检查企业21家,检查人次42次,整改0起。
4.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
建立了常态化“部门+街道+社区”三级联动检查体制和部门、属地联合处置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和街道,开展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专项集中整治,对重点住房租赁企业及重点物业小区进行矛盾排查。
(六)继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公职律师工作参与度,我委共有公职律师2名,均从事合同合法性审核、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核以及听证、复议、诉讼等工作,在专业指导上充分发挥了作用。二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及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能,由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严格遵守法庭秩序,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22年,我委收到行政复议11件,一审行政应诉案件经法院开庭审理数共7件,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5.7%,未收到司法建议或检察建议。
(七)坚持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情况
一是有序开展行政调解。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明确了组织机构、工作内容、调解原则、调解程序、工作保障等。2022年组织调解了延期交房、虚假宣传、开发商资金断裂、工程纠纷、劳资纠纷等纠纷19件,调解成功19件,调解成功率100%。二是有序开展人民调解。蓝丝带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案件1723件,其中调解成功1378件,调解成功率为80%。三是稳妥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共接到各类信访投诉案件6509件,均按时进行了办理回复;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妥善化解了憧憬雅居项目工程纠纷、名瑞云尚城项目产权证办理等问题;我委已完成中联办交办的23个信访事项化解任务。
二、2022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委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标对表,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落实工作任务,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工作的各方面环节,不断推动全区法治建设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将法治建设有关工作写进我委年度工作要点。如将“用好‘蓝丝带’调解机制,规范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维护物业小区和谐稳定”、“深入推进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治重化积、清仓见底’专项工作”等写进我委年度工作要点。亲自部署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及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创建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印发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的通知,并将法治政府创建责任细化分解到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行政办公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市委、区委全面依法治市、治区相关会议精神。2022年全年我委全年普法宣传活动共开展普法活动430场次,覆盖人数超过10万人次,发放资料约793本。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工作存在一定短板。一是法治宣传的形式还不够多样。近年来,我委法治宣传的方法变化不大、吸引力不强,有时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缺乏创新意识,法治宣传的多样性有待增强。二是法治宣传的独立性还不够强。考虑到人员、场地等客观因素,我委开展的法治宣传活动大多是与其他宣传培训活动一起开展的,独立开展法治宣传的情形比较少,对法治宣传活动的对外影响力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有待加强。由于系统问题,双随机检查工作未能在第一时间及时开展,整体进度较慢。
(三)行政调解人员素质有待提升。我委大部分调解人员都是兼职调解人员,调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人员在行政调解过程中抱着传统的调解模式从事调解工作,对当事人的意见重视不够;有的人员业务能力还不够好,对于纠纷的对错、诉求的合法性无法准确判断,不能高效及时地化解矛盾纠纷。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加强法治宣传,推动法治思维入脑入心。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法治宣传方式,丰富法治宣传载体,强化法治教育培训。
(二)强化过程审核,实现规范性文件科学管理。严格程序管理,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报备及公示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高效。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有效开展。抽查计划、抽查任务和抽查结果等信息公开在平台上,真正做到信息全公开。
(四)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行政调解人员素质。不断完善行政调解的制度机制和工作流程,不断充实行政调解工作力量,提升调解人员工作素养,真正有效发挥行政调解化解行政争议和与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强大效能。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