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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5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以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人民防空办)名义执法,统一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监察、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由办公室、财务室、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总工办、综合室、信息服务中心、巡查室构成。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440674.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40674.5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事业收入 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656114.84元,主要是贯彻政府过紧日子政策。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440674.5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元,教育支出预算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96201.36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70883.91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56580.68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7717008.59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656114.84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70885.16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12700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40674.54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40674.54元,比2022年减少656114.84元。其中:基本支出7127174.54元,比2022年增加470885.1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13500元,比2022年减少1127000元,主要原因是贯彻政府过紧日子政策。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80000元,比2022年增加11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元,比2022年增加110000元,主要原因是往年由单位自行分配指标,2023年由财政按公务用车车辆数安排指标,故指标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93487.07元,比上年减少314321.87元,主要原因为贯彻政府过紧日子政策。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13500元。纳入重点绩效目标评价的项目0个,金额0元。纳入一般绩效目标评价的项目2个。金额26350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曾莉   联系方式:023-6780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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