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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04308G/2024-00231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建罚[2024]第43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10-18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8 

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建罚[2024]第4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迈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243MA6190E66H

法人

法定代表人

赵兴富

自然人

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建罚[2024]第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重庆迈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渝北区汉渝路承建的“重庆市渝北城区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二期)(汉渝路片区)”涉嫌对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违反了《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调查取证,情况属实。1、被处罚单位和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2、被处罚单位和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的调查询问笔录(3份);3、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4、现场照片(2张);5、施工许可证(1份);6、劳务分包合同(1份);7、《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

处罚依据

依据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处罚类别

1、罚款

处罚金额

贰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0月18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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