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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04308G/2024-00225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建罚[2024]第40-1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10-18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8 

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建罚[2024]第40-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锦澜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7MA5UKX5C2T

法人

法定代表人

赵斌

自然人

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建罚[2024]第4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重庆锦澜实业有限公司在渝北区两路组团 S14-2、S14-4 地块组织建设的“渝北区两路组团S14-2、S14-4地块项目(S14-4地块项目一期)”,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动工的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经调查取证,情况属实。1、施工总承包单位和项目经理的证件材料;2、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调查询问笔录(2份);3、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4、现场照片(2张);5、现场施工视频(1份);6、施工合同(1份);7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

处罚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处罚类别

1、罚款

处罚金额

叁拾伍万柒仟肆佰伍拾肆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0月18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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