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处罚决定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04308G/2025-0007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 [ 生成日期 ]
    • 2025-04-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4-11 

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建罚〔2025〕第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诚恒诺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800577820759Q

法人

法定代表人

高明

自然人

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建罚〔2025〕第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转包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中诚恒诺建设有限公司在渝北区双龙湖街道承担施工的“龙顺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存在违法转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调查取证,情况属实。主要证据有:1、施工总承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证件材料;2

、施工总承包单位、王元初的调查询问笔录(2份);3、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4、总承包合同(1份);5、分包合同(19份);6、欧跃进的用工协议(1份);7、光盘(1张);8、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

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处罚类别

1、罚款

处罚金额

人民币壹拾肆万零叁佰柒拾叁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4月11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备注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王锋

行政相对人代码

身份证

513************014

法人

法定代表人

/

自然人

姓名

王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建罚〔2025〕第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转包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中诚恒诺建设有限公司在渝北区双龙湖街道承担施工的“龙顺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存在违法转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王锋担任中诚恒诺建设有限公司该项目现场负责人。经调查取证,情况属实。主要证据有:1、施工总承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证件材料;2、施工总承包单位、王元初的调查询问笔录(2份);3、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4、总承包合同(1份);5、分包合同(19份);6、欧跃进的用工协议(1份);7、光盘(1张);8、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

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处罚类别

1、罚款

处罚金额

人民币壹万零伍佰贰拾捌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4月11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