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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04308G/2024-00265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建罚[2024]第50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11-28 
    • [ 发布日期 ]
    • 2024-11-28 

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建罚[2024]第5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朝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MA60C0T59G

法人

法定代表人

李越鹏

自然人

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建罚[2024]第5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审定的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重庆朝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渝北区木耳镇承担施工的“嘉谦数字央厨加工项目”未按照审定的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违反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处罚依据

依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1月28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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