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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 
    • [ 生成日期 ]
    • 2021-08-16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6 

第二次直管公房公开招租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保障中心

第二次直管公房公开招租公告


根据重庆市渝北区住房保障中心2020年第八次行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我中心拟对以下直管公房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序号

房屋坐落

房号

建筑面积

户型

竞标底价(月租金)

备注

1

建设路二巷63号

4-4

48.37

两室一厅

242

2

建设路二巷63号

5-2

59.16

两室一厅

296

3

建设路二巷63号

6-1

59.16

两室一厅

296

二、招租方式(说明)

1.公开招租,竞价。

2.竞租方式:采取一次性报价的方式,报价不低于招租房屋底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最高者取得该处房屋的承租权。最高报价相同时,需进行第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低于上一次报价,依次类推,直到确定承租人。

三、租金标准及交纳方式

1.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租;

2.租金收取:租金按季度缴纳,由承租人在每季度开始前5日内缴纳当季度租金,合同期内承租时间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收租金;

3.房屋及设施保证金:按每套房屋2000元缴纳。

四、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

2021年8月18日9:30-11:00,由竞标人自行到标的物实地现场勘察,未自行到标的物实地现场勘察的,视为已勘察。标的物以现状出租。

五、报名方式

报名须验以下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等)、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单位承租直管公房的,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资料。

自然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直管公房的,此次只能选择一处房屋进行投标。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 14:30—17: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渝北区住房保障中心双龙大道185号2楼。

3.竞标保证金:本次竞标每个竞标人报名时交纳竞标保证金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缴纳方式为现金。

六、招租时间、地点

1.招租时间:2021年8月19日9:30。只要1个人或一个单位参加招租会,即可有效。

2.招租地点:渝北区住房保障中心双龙大道185号2楼。

七、合同签订

1.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缴清一季度租金、房屋及设施保证金,完善相关手续。

2.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现场交接房屋,并移交房屋钥匙等相关物品。

八、房屋使用要求

1.中标人不得对中标房屋进行装修。

2.中标人自行负责按时缴纳中标房屋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有线电视、垃圾处置、物业管理等所有费用,不得有欠费。

3.中标不得转租、转让、转借所承租房屋。

九、房屋腾退

(一)资产收回:有以下情况的,住房保障中心有权提前收回租赁房屋,且对收回的房屋不给予任何补偿:

1.中标人不遵守住保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及合同约定的;

2.不按招租约定用途使用房屋的;

3.不按时缴纳租金的;

4.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承租房屋的;

5.因政府征收的;

6.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提前退租的,中标人按实际承租月数完清房屋租金,承租时间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收租金,并不退还房屋及设施保证金。

十、特别说明

1.凡参与招租的竞租人,若成交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住保中心完善租赁手续的,所交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金处置。

2.租赁合同到期后,应在公开竞争基础上重新招租,原承租人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

十一、竞租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者,在竞租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标保证金。

2.中标人与住保中心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标保证金。

3.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报名者,不退还竞租保证金。

联系人:颜老师;联系电话:67173585;住保中心办公地址:渝北区双龙大道185号。

附件:重庆市渝北区直管公房租赁合同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8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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