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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574372Q/2024-00094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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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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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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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8-09
- [ 发布日期 ]
- 2024-08-09
重庆市渝北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救济途径
一、监督方式
(一)监督电话:023-67258883
(二)受理条件:对投诉举报调查核实后,如情况属实,予以受理。
(三)受理科室:重庆市渝北区应急管理局法制监督科
(四)反馈程序:投诉举报5个工作日回复是否受理,对情况属实的,做出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对查无实据的,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
二、救济途径
(一)享有权利: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听证、复议、诉讼等权利。
(二)救济途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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