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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574372Q/2024-00031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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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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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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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4-25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5
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应急罚〔2024〕危化-2号
2024年4月17日,区商务委移交李昌涉嫌非法销售、储存成品油一案,发现舟山东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罐车车辆(渝AH**78)(余柴油4吨左右)现场卸油时,设施设备及周边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渝北区应急管理局对舟山东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处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示。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应急罚〔2024〕危化-2号
重庆市渝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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