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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574372Q/2023-00150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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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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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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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10-25
- [ 发布日期 ]
- 2023-11-13
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应急罚〔2023〕危化-5号
2023年7月19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在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草莓园对面彩钢棚内发现现场有白色塑料大桶4个,储油罐1个,罐内所存放液体为危险化学品,现场及周边相关设施设备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区应急局对潘*进行了立案处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示。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应急罚〔2023〕危化-5号
重庆市渝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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