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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574372Q/2022-00215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安委办〔2022〕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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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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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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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2-12-22
- [ 发布日期 ]
- 2022-12-22
重庆市渝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29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现就落实推广应用工作明确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认真贯彻落实,通过专项部署、专题会和培训班等形式,迅速传达到相关村居(社区)和重点行业中去,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员工大力推广应用,切实做到知用、会用、广用。
二是积极广泛宣传。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举报奖励“七个一”的宣传载体和平台,广泛造势,精准发力,发动举报。各镇街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载体进行推广,每月不得少于1条。广泛张贴宣传海报、展板和横幅,每个村居(社区)、企业不得少于1条。编制发放宣传手册,实现安全宣传“五进”。将“举报二维码”(见应急部文件附件2)添加到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广泛发布本辖区、本行业相关的举报奖励典型案例,加强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严格流程规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做到案件查办到位,切实履职,举报必查,查实有果,执法闭环;做到系统流转到位,查办过程务必要在群众举报受理系统内流转,确保程序合法,流程透明;做到奖励发放到位,务必按照《重庆市渝北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渝北府办发〔2022〕17号)执行,不得少发、漏发、不发、乱发奖励,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案件信息和当事人情况。
四是灵通信息报送。各镇街要于每月底前将《“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宣传应用情况汇总表》(见应急部文件附件1)纳入《举报奖励宣传工作每月情况报表》中汇总报送。联系人:雷雅婷;联系电话:67804066;邮箱地址:269809816@qq.com。
附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