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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574372Q/2022-00005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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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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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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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2-01-27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7
重庆壹格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9•25”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结案情况公示
2021年9月25日11时左右,在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大道202号重庆壹格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南侧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2人重伤,截止当前直接经济损失约35.8万元。
事故发生后,区应急局、龙山街道办事处、龙山派出所等单位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区政府授权委托,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等单位人员参加的重庆壹格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9·25”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目前,该起生产安全事故,已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现向社会公示:
一、事故直接原因
(一)直接原因系未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谢某某、王某某在安装玻璃雨棚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 违规发包。重庆壹格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将需要高处作业的玻璃雨棚搭建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个人。
2. 未持证上岗。谢某某、王某某未持高处作业所需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2米以上的玻璃雨棚搭建作业。
3. 隐患排查不到位。重庆壹格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未与发包对象谢某某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未对玻璃雨棚搭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未及时发现外发包项目——“玻璃雨棚搭建”中谢某某、王某某在安装玻璃雨棚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的安全隐患并及时督促整改。
二、事故处理情况
对重庆壹格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叁拾壹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对重庆壹格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处以罚款贰万柒仟柒佰壹拾贰元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渝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