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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0

重庆市渝北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完成了《重庆市渝北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向社会公布。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渝北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部署,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决策文件、医疗保障等工作及时公开,将医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高质量完成各项政务公开任务。

(一)主动公开

按照“法定事项主动公开,其他事项审慎公开”的要求,2024年,区医保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434条,其中动态要闻166条,医疗保障栏目27条,处罚决定栏目234条,政策文件栏目3条,政策问答栏目1条,提案建议办理3条。按月向社会公开新增医疗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及时公开解除医保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和对定点医药机构行政处罚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在重庆市渝北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就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流程、申请方式进行了编制更新。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依申请公开中,就群众关心的申请对象、申请渠道、申请注意事项等做了解读。全年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渝北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渝北区医保中心信息档案科配合相关工作。我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明确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职责分工,严格信息公开“三审三校”程序,安排专人负责平台动态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制度的规范性及内容的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截止202412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动态要闻等6个一级目录,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设置履职依据、机关简介、预算/决算、医疗保障、处罚/强制、政府采购、收费项目6个二级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设置领导信息、机关简介、权责清单、政策文件、政策问答、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建议提案办理、区政府文件、依申请公开等9个二级目录;链接“政务服务”中设置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2个二级目录。依托线上线下信息载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024年,渝北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开通了“渝北医保”公众号,群众可通过公众号获取医保政策解读、业务办理指南、智能问答、政策宣传视频等,使政务信息公开更方便、快捷、便民。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办公室统筹,区医保中心信息档案科具体负责,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配合办理,并安排专人负责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监督电话,方便群众查询,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2024年,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工作动态信息、政策咨询问答库更新较少;二是医保政策公开不够及时,离群众期望及时查询医保政策的需求还有差距,医保相关政策文件、部门动态等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提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压实信息公开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责任落实;是在医保待遇、基金监管、医疗救助、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等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方面,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医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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