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区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有哪些?
答:(一)民政部门认定的救助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原襄渝铁路建设伤残民兵民工(含原襄渝铁路矽肺病民兵民工)。
(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救助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按渝北府办电〔2011〕97号规定的烈士遗属、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先天性残疾子女。
(三)残联认定的救助对象:城乡重度(1-2级)残疾人员。
(四)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救助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除上述对象外,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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