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享受特殊疾病医疗救助的疾病范围是哪些?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享受特殊疾病医疗救助的疾病范围包括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再生障碍性贫血、终末期肾病(尿毒症)、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重症甲型H1N1、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地中海贫血、白血病、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焦虑症等共26类疾病纳入特殊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特殊疾病范围会根据全市统一政策规定实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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