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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4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4 

重庆市渝北区医疗保障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区有关医疗保障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牵头负责医疗保障筹资工作,贯彻实施医疗保障待遇调整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执行市有关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牵头负责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管理工作,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6.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医疗费用结算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区医保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有关职责分工。区医保局牵头建立与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部门的医疗保障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单位构成

本机关设局长、副局长各1名,内设办公室、监管科两个科室,编制数6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537092.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37092.5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事业收入0 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15002264.38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5002264.38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537092.5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元,教育支出预算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1166.4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296542.95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9383.2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15002264.38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51383.6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5253647.98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37092.55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37092.55元,比2022年减15002264.38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615.5元,比2022年增加251383.6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年初预算较少无法维持单位日常开支,进行了年中追加预算,2023年安排预算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和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036477.05元,比2022年减少15253647.98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项目中医疗救助经费全部调整给区医保中心使用,2023年未在区医保局(本级)预算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医保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保基金监管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医疗保障局(本级)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64000元,比2022年增加4178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暂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400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元,主要原因是预计2023年公务接待费用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比2022年增加41780元,主要原因是随着时间增加,公务用车出现故障情况越多,需要的维修保养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暂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42330.32元,比上年增加287103.24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预算金额较少、不足以覆盖办公用品、食材采购等费用,2023年相应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0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990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036477.05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梁新鑫联系方式:023-6722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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