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医疗保障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530660N/2024-0010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医保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11-29 
    • [ 发布日期 ]
    • 2024-12-02 

关于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关于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等文件精神,对2024年9-11月渝北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22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告,名单如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