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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北区医保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12-30 
    • [ 发布日期 ]
    • 2025-01-06 

行政处罚情况(渝北医保处罚字〔2024〕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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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情况(渝北医保处罚字〔202412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渝北医保处罚字〔2024120

行政相对人名称:重庆渝北刘鸿明中医诊所  

行政相对人代码:91500112MA5YNEJF4P  

法定代表人:刘鸿明

违法事实:串换药品、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三十八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4526.29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1230

处罚机关:重庆渝北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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