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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530660N/2024-0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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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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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11-07
- [ 发布日期 ]
- 2024-11-27
行政处罚情况(渝北医保处罚字〔2024〕34号)
行政处罚情况(渝北医保处罚字〔2024〕3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渝北医保处罚字〔2024〕3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重庆芳华医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91500112305093316P
法定代表人:陈惠敏
违法事实:过度检查、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超量开药、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等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三十八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247282.04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1月7日
处罚机关:重庆市渝北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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