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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530660N/2024-0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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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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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10-22
- [ 发布日期 ]
- 2024-10-25
行政处罚情况(渝北医保处罚字〔2024〕55号)
行政处罚情况(渝北医保处罚字〔2024〕5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渝北医保处罚字〔2024〕5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重庆渝北福济门诊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91500112MA60LTP8U
法定代表人:杜克军
违法事实:超量开药、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三十八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302.75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0月22日
处罚机关:重庆市渝北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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