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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MB1530660N/2024-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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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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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3-06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6
行政处罚情况( 渝北医保处罚字〔2024〕2号)
行政处罚情况( 渝北医保处罚字〔2024〕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渝北医保处罚字〔2024〕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重庆渝北邓继全中医诊所
行政相对人代码:91500112MAC22GEK88
法定代表人:邓继全
违法事实:串换药品、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第四款相关规定“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下列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第三款相关规定“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处罚类别:罚款;暂停医保网络结算6个月
处罚内容:罚款4363.94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2月21日
处罚机关:重庆市渝北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