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重庆市渝北区医疗保障局成立于2019年,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工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二、职能职责
区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区有关医疗保障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牵头负责医疗保障筹资工作,贯彻实施医疗保障待遇调整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市有关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牵头负责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管理工作,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六)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医疗费用结算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区医保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有关职责分工。区医保局牵头建立与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部门的医疗保障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机要、信息、档案、宣传、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医疗保障基金年度预决算草案编制、审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核算、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医疗保障统计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二)监管科。负责执行医疗保障参保筹资和待遇政策。承担城乡医疗救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管理工作,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建立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筹资和待遇政策并进行监督。执行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制度。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进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拟订区域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