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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信访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结合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全年依托区信访办门户网站发布动态信息60条,通过群众来访接待场所LED显示屏不间断向群众滚动宣传信访有关政策和法规,并设置政策阅读角宣传信访政策。

2、依申请公开方面:更新了《重庆市渝北区信访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申请方式、答复时限、注意事项等依申请公开有关事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没有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重庆市渝北区信访办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将网站建设、网站安全、信息提供、信息发布、发布信息审核、网站日常监管等责任划分到具体科室,明确政府信息更新频度,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及时高效。

4、平台建设方面: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结合实际完善主动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对标对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并与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合作建立了网络安全保障机制,且第三方公司将对平台开展日常自查、每月巡查和重点抽查。

5、监督保障方面:健全了办党组统一领导,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抓,综合科具体负责,各科、中心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管理机制,为信息公开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并按照“谁供稿、谁负责”原则,细化职责分工,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问题整改,优化工作成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信访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针对2022年年度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相应的改进:一是增强信息公开意识。二是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通过新的措施和机制,我办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区的工作中取得了质的上升。

2023年,我办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采取各项有效的措施,努力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这一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稳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业务培训的范围上还需加深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我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已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二是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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