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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信访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信访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严格落实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区府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就我办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方面:全年依托区信访办门户网站发布动态信息41条,通过群众来访接待场所LED显示屏不间断向群众滚动宣传信访有关政策和法规,并设置政策阅读角宣传信访政策。

2、依申请公开方面:更新了《重庆市渝北区信访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申请方式、答复时限、注意事项等依申请公开有关事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没有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重庆市渝北区信访办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将网站建设、网站安全、信息提供、信息发布、发布信息审核、网站日常监管等责任划分到具体科室,明确政府信息更新频度,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及时高效。

4、平台建设方面: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结合实际完善主动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对标对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常态化开展日常自查、每月巡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

5、监督保障方面:健全了办党组统一领导,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抓,综合科具体负责,各科、中心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管理机制,为信息公开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并按照“谁供稿、谁负责”原则,细化职责分工,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工作措施

(一)2021年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发布员身兼多职,当多项工作挤在一起时,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时间相对滞后、部分公开栏目内容不够全面。

(二)2022年改进工作措施

我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问题整改,优化工作成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信访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此,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强化对信息发布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政务公开的社会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0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北府办【2021】30号)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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