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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442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健〔2024〕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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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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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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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7-25
- [ 发布日期 ]
- 2024-08-02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渝北区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建立完善区内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制度,将基层支医工作落实落地,切实带动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提升,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执业医师在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有关事宜》(渝卫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我委2024年继续开展渝北区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前期征集了意向及人员名单,并结合区内基层医疗机构业务情况及需求实际,拟派出9名二级及以上民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基层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服务时间
2024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
二、派出单位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捷尔医院)、重庆安琪儿妇产医院、重庆星荣整形外科医院、重庆新里程金易医院、重庆道格骨科医院、重庆东大肛肠医院。
三、接收单位
龙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空港佳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石船中心卫生院。
四、服务安排
见2024年渝北区民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安排表(附件1)。
五、主要任务
(一)到基层服务工作人员主要任务
1.服从接收基层医疗机构的安排,参与门诊坐诊、住院值班等日常医疗工作,承担诊疗任务。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特长,开展带教、查房、会诊、适宜技术推广宣传等,协助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新的医疗技术,多种形式帮助接收基层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2.开展专题讲座、病例讨论、教学查房等带教工作,完成基层医疗机构制定的考核目标任务。
(二)接收基层医疗机构主要任务
充分发挥到基层服务工作人员作用,将人员安排在基层医疗机构相关诊疗科室的重点岗位上。
1.做好到基层服务人员医疗服务项目宣传和工作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提供工作必备的设施设备;
2.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安排到基层服务人员排班和考勤工作,切实加强对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和引导其自觉遵守各项纪律,为基层卫生发展服务,为群众健康服务;
3.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和到基层服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特点,制定人员工作目标、计划、具体措施,为人员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提供支持;结合人员坐诊时间提前预约挂号;
4.建立健全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制定人员考核方案,明确人员在工作期间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任务要详细到每周,要有具体可量化的任务目标,到基层服务工作结束后根据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履职情况,实事求是地出具评价意见。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领导机制,落实相关责任。派出单位、接收单位要高度重视,要落实责任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接收单位、派出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建立工作协调制度,细化分解工作支持、人员培训的各项任务,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工作。
(二)实施目标管理,加强督导检查。对于到基层服务人员,要明确在基层期间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拟定具体可量化的任务目标,并严格进行考核。服务期满,《基层服务经历评价表》(附件2)将装入本人档案,服务时间将计入晋升职称前的基层服务经历。区卫生健康委将不定期开展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派出、接收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增强宣传先行先导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深入挖掘、积极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形成行业内外共同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按时交接报到,及时报送资料。各派出单位要提前做好下派人员的工作安排和交接,确保下派人员按时下派到位。服务结束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将经接收单位盖章的《基层服务经历评价表》交本单位责任科室,由责任科室统一交区卫生健康委中医科(医政科、药政科)确认签字。
联系人:雷涵,联系电话:67825733。
附件:1.2024年渝北区民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安排表
2.重庆市渝北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基层服务备案表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4年渝北区民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安排表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所学专业 |
所在科室 |
接收单位 |
1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捷尔医院) |
苏海龙 |
男 |
本科 |
心内科 |
心内科 |
空港佳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 |
重庆安琪儿妇产医院 |
郑勇 |
男 |
本科 |
麻醉学 |
麻醉科 |
龙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 |
重庆星荣整形外科医院 |
刘彦龙 |
男 |
硕士研究生 |
外科 |
整形外科 |
龙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 |
重庆星荣整形外科医院 |
樊雯君 |
女 |
硕士研究生 |
外科 |
美容微创科 |
龙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5 |
重庆道格骨科医院 |
周祖苇 |
男 |
本科 |
骨外科 |
骨科 |
龙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 |
重庆道格骨科医院 |
王强 |
男 |
本科 |
麻醉科 |
麻醉科 |
龙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7 |
重庆东大肛肠医院 |
梁天伟 |
男 |
本科 |
中西医结合 |
中医肛肠科 |
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8 |
重庆新里程金易医院 |
张宗乾 |
男 |
本科 |
内科 |
内科 |
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 |
重庆新里程金易医院 |
瞿泽杰 |
男 |
本科 |
泌尿外科 |
外科 |
石船中心卫生院 |
附件2
重庆市申报评审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基层服务经历评价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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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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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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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聘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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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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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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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期间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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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工作总结 |
诊疗病人(人次) |
开展手术(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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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病例讨论(次) |
带教下级医生(人) |
|||||
开展专题讲座(次) |
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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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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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小结: |
派出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接收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接收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
评价结果: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