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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438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健〔2024〕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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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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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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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7-30
- [ 发布日期 ]
- 2024-08-02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渝北区机关事务中心关于命名重庆市妇幼保健院等6家医疗机构为渝北区“无废医院”的通知
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根据《重庆市渝北区“无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无废城市”建设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精神,在全区医疗机构中积极组织开展区级“无废医院”创建工作。经医院申报,区级“无废医院”评审工作组现场评估验收,决定命名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捷尔医院)、重庆市渝北区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渝北区仙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渝北区“无废医院”。
希望被命名医疗机构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注重将“无废医院”创建与生态文明建设、美丽重庆建设、医院文化建设等方面紧密结合,进一步以多种形式开展“无废城市”“无废医院”宣传。积极探索构建“无废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使“无废文化”理念厚植于医务人员,不断提高“无废文化”理念传播力、影响力,提升医疗机构干部职工、服务人群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感、获得感和荣誉感。
各相关医疗机构要认真领会《渝北区“无废医院”建设评估方案(试行)》文件精神,学习上述被命名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落实“无废医院”建设的各项措施,不断推进“无废医院”创建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为渝北区加快构建“无废城市”建设,奋力谱写美丽渝北建设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渝北区机关事务中心
2024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