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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421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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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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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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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7-16
- [ 发布日期 ]
- 2024-07-25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各民营医院,各托育机构:
现将《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排查和整治本系统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风险和用户安全风险,根据《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以及正在实施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配合全区城市燃气管道全覆盖排查整治行动,持续在本系统开展燃气相关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隐患整治率100%,确保全系统持续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
使用燃气(含液化气)的单位在7月底前开展一次全覆盖的排查整治,消除燃气用户燃气具、消防设施、用气环境等安全隐患。同时积极配合燃气企业做好入户检查,坚决杜绝无正当理由拒绝入户检查、拒绝整改隐患的情况发生。
1.用户燃气具隐患
(1)单位用户表后工程改造未向燃气公司报备或未组织验收。
(2)燃气具超期使用或安装使用不规范,单位用户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
(3)燃气具、调压器、软管、气瓶等产品未经强制性产品3C认证,或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4)未使用燃气专用软管;软管老化、龟裂或超期使用;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使用“接头”“三通”;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地面等。
(5)使用禁止使用的50千克“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
2.单位用户消防设施隐患
(6)用气场所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未安装或安装使用不规范、或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7)用气场所人员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用气场所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未制定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用气场所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在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
3.用气环境隐患
(9)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燃气。
(10)地下或半地下空间、地上密闭或半密闭场所使用燃气,未按规范设置自动切断阀、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独立送排风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
(11)瓶装燃气用户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或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或瓶装燃气气瓶置于室内用餐场所。
(12)同一用气场所使用管道天然气、瓶装燃气等两种及以上气源。
(13)燃气使用场所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其它隐患
(14)其它涉及燃气用户燃气具、消防设施、用气环境和燃气经营企业用户管理的隐患。
(二)落实安全隐患闭环整改
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隐患闭环整改工作机制,同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落实隐患整改五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时限到位、预案到位)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建立城镇燃气单位用户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1)。对已整改完成的隐患问题要及时反馈销号,反馈内容主要包括整改后图片或对应问题整改报告(附件2)。各单位确保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排查出的所有隐患整治。
三、工作步骤
本次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时间为2024年3月—12月,之后转为常态治理。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专项治理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4—8月)。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全系统燃气使用单位开展各类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立查立改、闭环管理。
(三)整治改造阶段(4—11月)。对查出的风险隐患立查立改并全面完成整治。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确保所有隐患全部闭环整改到位工作,持续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
(四)考核评价阶段(12月)。对各有关单位专项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开展验收,结果纳入年度安全考核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健康委成立由周禄友副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安稳办)负责人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卫生健康委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协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安稳办),负责开展日常协调、调度、督导等工作。全系统各有关单位要成立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台账管理、督导检查、警示约谈、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推动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区卫生健康委将专项治理纳入年度考核安全稳定项目评价,按相关要求开展考核。
(三)广泛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将燃气安全宣传融入各类安全宣教活动,各单位要制定宣传计划,增强连续性、针对性、实用性。进一步拓宽燃气油气安全宣传平台,丰富宣传内容,利用OA系统、微信公众号、LED屏、电梯视频、公告栏等阵地开展“线上+线下”燃气油气安全宣传,普及安全供气、安全用气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确保燃气油气使用环节安全。
(四)强化督导检查。区卫生健康委将本次各单位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闭环整改情况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内容,结合排查整治情况以及日常安全督导、调度等工作,对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抽查,重点将抽查自查无隐患的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约谈。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单位于2024年8月1日前报送城镇燃气单位用户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1),排查无隐患的单位整治台账报送“无”。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整治的情况报告(附件2)在完成整改后及时报送。报送要求:报送的台账及情况报告需单位领导审签后电子件和盖章扫描件同时报送区卫生健康委安稳办王礼纲处。报送途径:委属单位党政网邮箱报送;其它单位报送至23170461@qq.com。
附件:1.城镇燃气单位用户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2.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报告
附件1
城镇燃气单位用户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用户名称及户号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自查时间、结果(填序号)、签字 |
验收时间、结果、签字 |
复核时间、结果、签字 | |||
用气 环境 |
燃气 管道 |
燃气具 |
安装 装置 |
||||||
1 |
|||||||||
2 |
填报说明:
根据检查情况,在检查结果处填上相应序号。
(一)用气环境:1.改造用气房间结构,改变房间用途。2.暗厨房、开敞式厨房未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或失效。3.无上述隐患。
(二)燃气管道:4.表前管道泄漏。5.气表及表后管道泄漏。6.燃气管道、燃具设置在卧室内。7.燃气引入管、立管、水平干管设置在卫生间内。8.预留口未封堵。9.表前管道锈蚀。10.气表锈蚀。11.表后管道锈蚀。12.未使用燃气专用软管。13.无上述隐患。
(三)燃气具:14.燃气具泄漏。15.室内设置直排式燃气热水器。16.使用燃气燃烧直接取暖的设备。17.热水器未安装烟道、烟道口未伸出室外、穿越卧室客厅卫生间、破损、接头密封不严密、扭曲安装、接入公共排油烟道。18.燃气具无熄火保护装置、装置失效或超期使用。19.私拉乱接,私开用气点。20无上述隐患。
(四)安全装置:21.2022年1月1日后通气用户缺少燃气安全装置;22.100米以上高层用户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23.无上述隐患。
附件2
某某单位关于……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整治的情况报告
区卫生健康委:
为……,落实……问题整改,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
1.……
2.……
二、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针对上述2个问题,我单位立即开展整改,已全部落实整改到位,相关整改后图片见附件。
三、举一反三,强化措施
一是……
二是……
三是……。
附件:整改对比图片
某某单位
2024年 月 日
整改对比图片
1.……问题
整改前 |
整改后 |
2.……问题
整改前 |
整改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