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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3-00451 
    • [ 发文字号 ]
    • 渝北职防办〔2023〕5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3-07-07 
    • [ 发布日期 ]
    • 2023-08-02 

重庆市渝北区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区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区疾控中心,有关用人单位:

近年来,市夏季高温天气作业导致劳动者职业性中暑事件时有发生,对劳动者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职防办《关于做好2023年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渝职防组办发[2023]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现就2023年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高度,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一件重要事情来抓。要针对高温天气对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对防暑降温工作做出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针对不同工作种类制定有效措施,狠抓责任落实。要加大对高温危害及职业防护措施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防暑降温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和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要关注高温岗位、露天作业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严防因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作业引发职业性中暑,从而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强研判,提高工作前瞻性主动性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本部门暑期高温季节对劳动者职业健康的影响,充分研判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岗位人群的防暑降温工作情况,针对基层职业健康监管力量薄弱、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不高等具体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提高工作前瞻性。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以及区总工会等部门加要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协同加强建筑施工、冶金、铸造、运输(露天装卸)、环卫、快递等行业领域以及炉前工、露天装卸人员、环卫作业人员、快递员等岗位和人群的防暑降温工作。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注重预防,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负责人是防暑降温工作第一责任人,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认真制定并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的各项措施,结合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并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综合运用技术指导、执法检查、教育培训等形式,加强对易发生高温中暑行业领域和用人单位的督促指导,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要根据高温天气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健康提示,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科学防范高温危害。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提高高温作业职业健康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开展防暑降温、中暑急救等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中暑患者救治水平,切实降低热痉挛、热衰竭、热射病等中暑性疾病死亡率。

四、加大宣传,营造浓厚的职业健康文化氛围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特点,指导用人单位开展贴近岗位、贴近实际、贴近职工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制作通俗易懂的高温危害、防暑降温和应急处置等宣传资料,运用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劳动者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切实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鼓励全区“健康企业”和“职业健康达人”带头参与制作、传播防暑降温知识,提升广大劳动者高温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劳动者身心健康的文化氛围。

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及时总结防暑降温工作开展情况,并于2023年9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区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卫生健康委,联系人:段余平;联系电话:67828858)。



重庆市渝北区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7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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