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幼儿园可以招收2岁以下的婴幼儿吗?
答:按照《重庆市托幼一体管理办法》(渝卫发〔2023〕67号)内容,原则上支持幼儿园在满足 3—6岁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招收2—3岁的婴幼儿。确实有条件、有能力、有需求的幼儿园,可设置乳儿班、托小班,招收2岁以下婴幼儿,但必须经区教委、区卫健委审核同意并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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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幼儿园可以招收2岁以下的婴幼儿吗?
答:按照《重庆市托幼一体管理办法》(渝卫发〔2023〕67号)内容,原则上支持幼儿园在满足 3—6岁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招收2—3岁的婴幼儿。确实有条件、有能力、有需求的幼儿园,可设置乳儿班、托小班,招收2岁以下婴幼儿,但必须经区教委、区卫健委审核同意并完成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