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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317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健函〔2024〕121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05-20 
    • [ 发布日期 ]
    • 2024-05-29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复函

史振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渝北区儿童意外伤害预防和控制的建议》(第117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对此提案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批示并召集有关同志作了专题研究和布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儿童意外伤害救治与报告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儿童伤害防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的要求,各部门相互合作,特别是公安。积极开展一系列儿童伤害防控项目。

我区成立了儿科质控中心挂靠于渝北区妇幼保健院,覆盖辖区内设置儿科的人民医院,区二院,妇幼保健院,社区服务中心及社会办医疗机构。中心对成员单位进行专业培训、医疗质量督查、技术指导、适宜技术推广等工作。2022年7月开始,我委统一部署下开始实施城乡医疗“反哺计划”。质控中心牵头成立区内儿童双向转诊枢纽,组建高危儿全程管理团队,上下联动,构建了小病到基层、大病不出区就医格局,也提升了区级单位危重患儿的救治能力,加强了涉及儿童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设。同时我区还建立了儿童伤害报告机制,在接收到因意外等受到伤害的儿童报告时,各医疗机构将落实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告。

二、关于加强对儿童家长的健康教育,将预防关口进一步前移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的《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中,明确规定从新生儿访视到儿童满6岁,共13次健康管理中,要求对家长开展预防伤害指导,从源头预防儿童伤害的发生。从2016年4月起,开展母子健康手册试点工作,对试点地区计划怀孕妇女、新建档的孕妇、新生儿发放母子健康手册。母子健康手册是在总结以往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等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时期广大妇女儿童的新需求、新期待,为妇女儿童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打造“一条龙”服务链的有效载体,有机整合婚前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儿童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服务等13项内容,实现“一手在册,全程服务”。在儿童篇中,从1~3岁幼儿期开始,就安排《注意看护,预防宝宝发生伤害》章节,指导家长预防儿童伤害。同时也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知识“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的“五进”活动。公民卫生应急素养条目宣传普及和卫生应急进学校活动,密切结合儿童意外伤害防治和突发事件应对实际需要开展,取得较好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委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多部门儿童伤害防控工作机制,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通过儿保、进园,进校等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相关知识,形成家、校园、社会都关爱儿童的好的氛围。二是指导涉及儿童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减少意外伤害导致的儿童死亡和残疾。积极开展儿童相关卫生应急和自救互救知识技能普及教育,提升其卫生应急素养,有效保护儿童健康生命安全。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谭红梅,联系电话:67800329。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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