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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313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健函〔2024〕115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05-17 
    • [ 发布日期 ]
    • 2024-05-29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委员会三次会议第336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宋博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青年婚育,加强生育保障服务的建议》(第336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渝北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您的提案我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并组织会议专题研究和布署。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数据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年龄划分,我区20-45岁青壮年劳动力人口63.29万人(全市排名第一),占全区总人口60%,15-49岁育龄妇女38.79万人,是全市最年轻、生育潜力最大的区县。目前,我区0-3岁婴幼儿4.25万人,托育市场需求大、发展迫切。为完善生育保障服务体系,政府围绕优生优育、托育服务、生育氛围多措并举先后出台生育支持政策20余份,并于2023年成功创建全国生育友好型先进单位。将托育服务纳入全区“十四五”规划和重点民生实事,计划到2025年,每千人口托位数由目前的3.94个提升至5.0个(全国全市目标为4.5个),机构备案率达100%,普惠托位占比达80%,成功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完善青年生育医疗保障。

一是做好孕前优生服务。全区青年可享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查项目,区妇幼保健院专派9名工作人员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为新婚夫妇提供免费婚检服务,包括价值547元的婚前医学检查和价值671元的孕前优生检查。截至目前,区妇幼保健院已免费孕优检查2000对,早孕随访6011人次,随访妊娠结局820人,免费发放叶酸14597瓶,受益4169人。

二是做实分娩无忧服务。区妇幼保健院为孕产妇提供“安心”服务。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孕期健康指导、产检提醒、预约住院。开展分娩“爱心”活动,为孕产妇赠送美味月子汤、一支鲜花、精美相框、免费亲子抚触卡、产后康复健康体验卡。提供新生儿健康筛查“放心”服务。截至目前,区妇幼保健院共筛查新生儿52种遗传代谢性疾病10066人次,儿童耳聋基因检测近15000余例,儿童安全用药基因检测1200余例。

三是做强医育融合服务。2022年依托区妇幼保健院成立渝北区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提供儿科医疗保健、发育筛查、家庭访视、育儿指导等“医防护”“一站式”服务。发挥区人民医院、区中西院儿科和中医特色资源优势,为育龄群体提供婚前、孕前、孕中、产后等配套服务,为孕妈、婴幼儿提供基层生长发育监测指导干预、膳食搭配与喂养指导、照护行为评估、运动指导等服务,建设医育融合示范基地。

(二)促进托育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重点发展托幼一体化,支持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园入园需求的基础上,招收2-3岁的幼儿。精简备案手续、优化备案流程,2024年一季度全区已备案办托幼儿园已由去年的53家提升至94家,增幅达77%。全面发展社区托育,鼓励企事业单位、大型园区开展单位办托,打造15分钟“托育圈”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托育服务。

二是提升托育服务质量。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办托,先后引进尚慈、暖房子、小贝壳和优贝乐等知名托育品牌,引导托育机构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强化托育人才队伍建设。将托育服务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和紧缺工种范畴,年培训量1万人次以上。开展托育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从业人员持保育师、育婴员等级证书上岗率达100%。

三是加大普惠托育补贴力度。在全市运营补贴基础上,对镇街托育服务中心、社区托育服务站(点)、单位办托分别给予12万元、6万元、10万元建设补贴。对成功创建国家、市级托育服务示范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补。在全市创新给予高于教委1.5倍标准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对备案的民办普惠托育机构给予5000-7000元一次性补贴。

(三)改善社会福利支持并建设良好的生育友好氛围

一是严格落实产假制度。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天,依法生育的女性职工在国家规定98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80天,合计178天。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可享受护理假20天。畅通生育假投诉举报渠道,截至目前,我区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干部职工优生优育的通知》,支持单位试点,允许子女未满3岁的干部职工采用弹性工作制。利用单位闲置空房,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二是开展生育支持配套政策研究。对接市级专家团队,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区教委、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及下属医疗机构开展优化生育支持配套措施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座谈及实地调研。走访镇街社区,了解群众婚恋、生育、养育情况,听取基层托育发展现状和主张,掌握全区现行生育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拟制改善举措。

三是完善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联合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妇联和区总工会等10部门印发《渝北区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的意见》,建立起多部门参与的建设和管理机制。做好需求调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发放1000余份调查问卷对全区重点公共场所开展摸底,了解市民对母婴室建设的需求。将公共场所母婴设施规范化建设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有效推动工作。对辖区内母婴室建设单位给予3000-5000元补贴,共发放补贴5万元。目前已建成规范母婴室18处、60个,并作为全市唯一区县代表受邀参加国家母婴设施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并作交流发言。

四是开展生育政策宣传。面向全区群众,通过各级媒体宣传生育政策,知晓率达90%以上、满意率达95%以上。面向育龄人群,通过门户网站公示已备案机构,方便群众选择规范机构入托;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片,印放《喂养指南》等,开设“生命1000天”讲座等育儿课堂、开展亲子活动100余场,指导辖区群众科学育儿3万余人次。开展托育机构“开放日”活动30余次。2023年度渝北区荣获全国生育友好先进单位。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落地落实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渝北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落地见效,合理部署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示范项目1亿资金使用,落实涉及资金、场地、人员等方面的补贴与优惠。发挥政府托底保障作用,为低收入家庭、多子女等家庭提供托幼服务支持或资金补贴。

(二)优化托育机构管理。一是优化备案流程。明确卫健、教育部门在托幼一体化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制定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管理办法,幼儿园办托无需单独备案,或使用已有合格证明备案。二是做好等级评定。成立专家团队,制定等级评定标准,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组织托育机构开展等级评定申报工作。于今年5月中旬完成一、二、三级评定工作。三是加强示范创建。计划到2025年分别建成国家级、市级托育服务示范单位1家、3家,并分别给予激励补助10万元/家、5万元/家。

(三)加大育儿科普知识宣传。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加大微信微博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宣传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和科学育儿理念,发布婴幼儿照护信息,提供相关工作指引,让家庭照护需求及时得到满足,给与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指导。加强业务培训,实行符合育婴师条件人员免费培训免费考试,提高全区队伍专业化水平。探索发展托育服务“体验券”,提升群众参与度和认同感。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关心和厚爱。

联系人:卫雅伦,联系电话:67189722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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