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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301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健函〔2024〕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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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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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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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5-17
- [ 发布日期 ]
- 2024-05-29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323号提案的复函
民革渝北区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渝北区民营医院转型升级的建议》(第323号)已收悉,首先感谢贵委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建议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批示并召集有关同志作了专题研究和布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政府针对医疗卫生行业的改革,促进民营医疗服务的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我区得到较好的落实,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存在民营医院普遍品牌效应和信誉度不足、分布及发展不均衡、人才欠缺、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也存在诸如面临取消药品耗材加成以及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等问题。
二、问题和建议的回复
针对贵委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委高度重视,认真调研,深入探讨,积极办理,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坚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认真贯彻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不断扩大医疗行业对外开放,在资金、医保定点、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对民营医院的扶持引导力度,持续促进民营医院健康规范发展,多元办医格局已基本形成。
(一)机构规模逐步向稳。2009年新医改以来,国家、市、区大力推动民营医院发展,民营医院规模持续呈上升趋势。近年来,我区民营医院数量一直保持在40家以上。截至目前,全区共有民营医院42家,总床位、医疗业务用房总面积分别为3918张、33.02万平方米,均居全市前列。
(二)业务总量快速发展。经过多年发展,我区民营医疗行业涌现出一批优秀品牌,对辖区公立医疗资源实现有益补充的同时,医疗业务发展进入快车道。门急诊方面,2022年民营医院门急诊人次为193.09万,比五年前【2017年】的171.07万次增长11.41%。住院服务方面,近5年民营医院出院人次年均达10.59万,稳步占据全区医院出院人次总数的六成左右。
(三)服务供给持续优化。专科特色趋强,民营专科类医院达13家,覆盖骨科、肛肠、口腔、中医、美容等各类别。服务层次多元,除普通诊疗服务外,还提供高端、定制等医疗服务,满足不同消费者医疗服务需求,如道格骨科医院签约成为重庆运动员诊疗康复指定医院,为运动员建立一人一档的运动损伤健康档案。
(四)“头部”医院势头良好。星荣整形、安琪儿妇产等集团化、连锁化民营医院加快发展,2022年门急诊人次达到9.12万,同比增长11.74%。重医附三院先后引进副高及以上专家170余人,建成市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成为国内首家混合所有制、非营利性、医科大学直属综合性三甲医院,年医疗收入达到14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规划引导,转变发展理念。一是引导办医方向。坚持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医的原则,有取舍地引导民营资本理性进入医疗市场。引导各民营医院树立“品牌”意识,坚持走专科化、精细化、优质化的发展路子,积极向专科、民族、中医、中西医结合、高端医疗等方向发展,集中自身优势资源打造具有一定特色的品牌化专科服务,以精湛技术、优质服务、规范管理赢得群众认可。二是引导办医结构。在全面放开全科诊所、中医诊所等区域规划限制的基础上,通过减少一级医院的规划设置,提高二级以上医院规划设置比重来调整民营医院的等级结构。对于通过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评定的民营医院,可以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及优惠,以吸引有实力的投资者兴建高水平、有特色的民营医院,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三是引导办医行为。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用好区内质控中心,通过日常指导、医师定期考核等手段,不断规范诊疗行为。
(二)强化帮扶支持,优化发展环境。一是专业技术支持。充分发挥三级公立医院的带动作用,支持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开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引导符合条件的医院积极参与等级评审,申报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学科,提升医院整体水平。二是发展平台支持。积极推荐优秀民营医院加入医联体,鼓励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发展成为基层医疗机构指导医院,推动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交流交融,互帮互助,为民营医院提升持续注入能量,促进民营医院优势学科群协同发展。三是保障机制支持。加强对民营医院医保业务指导,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及规范性。引导商业保险机构与民营医院联合开发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产品,与基本医疗保险形成互补。加强民营医院、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间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和政策交流平台,拓宽融资渠道,缓解民营医院融资难问题。
(三)支持行业协会建设,提升整体作战能力。一是由区民政局积极引导和支持市内外有社会影响力的医院或机构到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二是加强民办非企业医疗机构的监管,按照有关规定督促指导12家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年度检查,提高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三是配合业务主管单位重庆市渝北区卫健委将医疗服务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12家医疗卫生机构中得到较好的落实主动做好相关的指导工作,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四)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规范发展。一是健全准入机制。对民营医院的准入按有关法规审查其主体的资质,保证民营医院的医疗质量等方面安全。二是深化协同监管。推动“三医”协同治理,针对虚假宣传、过度医疗、乱收费等行为,定期、不定期开展跨部门联合专项治理,对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严厉打击。三是严格退出管理。对行为不规范、服务质量差的民营医院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坚决停办。
感谢贵委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杨政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联系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龚唯,联系电话:67274224。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